湖北莲花电力母线制造有限公司铜铝母线及铝材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1. 项目由来 湖北莲花电力母线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黄冈市浠水县洪山工业园,湖北莲花电力母线制造前身为湖北高科铝业有限公司。2009年湖北高科铝业有限公司在浠水县洪山工业园落户,用地面积22113.6m2,总建筑面积126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综合楼及其它附属设施,主要生产铝合金压铸件项目。2014年11月湖北高科铝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北莲花电力母线制造有限公司,湖北莲花电力母线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建设铜铝母线及铝材生产线项目,主要生产铝管母线和铝管材2000吨、绝缘铜(铝)管母线10000米、密集型母线槽10000米。目前铝管材、铝管母线、绝缘铜(铝)管母线、密集型母线槽等产品已经投产。 本项目已建成,由于项目建设前期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北莲花电力母线制造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委托我公司承担《湖北莲花电力母线制造有限公司铜铝母线及铝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生产车间、1栋3层办公楼、1栋6层综合楼、1栋2层车间办公室及其它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2113.6m2,总建筑面积12600m2。 本项目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储运设施、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组成见表1。 表1 本项目基本组成一览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size=10.5000pt]①熔炼烟气[size=10.5000pt]:[size=10.5000pt]采[size=10.5000pt]用冷却+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size=10.5000pt],[size=10.5000pt]2[size=10.5000pt]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size=10.5000pt]; [size=10.5000pt]②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设置25m高排气筒排放[size=10.5000pt]; [size=10.5000pt]③油雾:拉伸工序产生的油雾设置油雾净化装置处理,退火炉油雾由引风机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与拉伸工序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气筒高15m; [size=10.5000pt]④焊接烟尘:通过安装在车间内焊接区的固定集气罩收集,收集后通过车间顶部排气筒排放。 | | | | |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铝合金熔炼烟气、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拉伸工序及退火炉产生的油雾、焊接烟尘及食堂油烟。 经大气估算模式预测,工艺废气污染物中的烟尘、SO2、NOX、氟化物和非甲烷总烃经大气扩散后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标准浓度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非甲烷总烃“采用2mg/m3作为小时标准”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浠水县环境监测站对厂区废水总排口的现状监测结果为: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浠水县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内设备噪声。根据厂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厂界各侧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和4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铜、铝渣(屑)、废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及含废润滑油的木屑、废机油及含油废布、熔炼炉烟气处理系统收集的粉尘、办公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化粪池污泥等。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4. 环境影响的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4.1废气防治措施 (1)项目熔炼烟气采用冷却+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限值要求。 (2)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设置2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限值要求。 (3)拉伸工序产生的油雾设置油雾净化装置处理,排气筒高15m,退火炉油雾通过引风机通过排气筒排放,与拉伸工序共用一根排气筒,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4)焊接烟尘通过安装在车间内焊接区的固定集气罩(10000m3/h)收集,收集后通过车间顶部排气筒排放。 (5)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净化效率效率为85%,油烟排放总量为5.1kg/a,排放浓度为1.8mg/m3,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中规定“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限值要求。 4.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浠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浠水河。循环冷却水及烟气喷淋净化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较小。 4.3噪声防治措施 针对声源的不同特性,项目分别采取隔声、安装消声器、减振垫等措施加以控制。通过采取以上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可以实现厂界各侧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和4类标准要求。 4.4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橡胶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堆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卫生填埋,工艺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废布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产业政策及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 5.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可视为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所用生产设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列入的淘汰生产设备,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5.2规划符合性 根据《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项目将按环评要求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符合《黄冈市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浠水县经济开发区洪山工业园,洪山工业园目前有机械加工、轻工、窑炉制造、汽车配件、信息产业园、物流仓储、建材等产业。本项目属于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及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项目,位于天雄路北侧,符合洪山工业园规划布局要求。 6. 环评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7. 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北莲花电力母线制造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洪山工业园 3、项目联系人:郑总 4、联系电话:15271614940 8.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18162859889;010-82230261 9.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公示截止日期 报告书第二次公示后,公众提出意见可在10个工作日内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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