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创新是解决乡村治理问题的重要方法。要突出村级管理中的重点问题、村级组织运行中的难点问题、机制建设中的空白点问题,加大探索力度,推进创新实践。一是探索制定《村务监督运行办法》,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出台具体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和监督内容,建立首问负责、工作例会、村务情况分析、村务监督工作报告、评议考核等制度,建立运行保障机制和不合格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退出机制。二是探索制定《村级班子工作目标和村级干部岗位目标考评办法》,围绕政策落实、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乡村治理、党的建设五个方面制定村级班子工作目标考评内容;分公开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评、公示结果4个方面来制定村级干部岗位目标考评内容。同时,细化村干部报酬构成、核算办法以及奖惩兑现方式。三是探索制定《农村新型党组织运行管理办法》,在工作机制上,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及议事规则,逐步实现组织方式从过去的以条为主向条块结合的方向转变,健全农村事务管理协商机制,定期召开议事会,共谋发展;在治理体系上,发挥大党委牵头抓总作用,在区域性、社会性工作中发挥协调组织功能,实行内部事务各自负责,公共服务共同承担,在产业发展、创富带富、文体活动、综合治理、纠纷调解、技能培训和卫生环境管理等七个方面同向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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