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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浠水县共查处“小官贪腐”案件47人,清退违纪资金65万余元,向社会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拍蝇”成绩单。
浠水县纪委对“小官贪腐”问题始终高悬利剑,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纪律审查工作上,建立各乡镇纪律审查情况月通报制度等,保持高压惩治态势。对发现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或拖延立案、贻误时机的,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和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等多个部门全线出击,集中力量,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各乡镇纪委着力发挥乡镇办案协作区功能,成立以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办案人才库中抽调公安、审计、财政等部门专业人才,充实办案力量,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增强办案合力。对疑难案件,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为移送司法、案件快结节省时间。
在集中力量查处一系列“小官贪腐”案件的同时,浠水县密织监督网,将基层党员干部的责任清单晒在阳光下。同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基层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等一系列举措,给基层干部敲警钟,使他们在“不敢腐”的同时进一步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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