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佳福骨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简本 1.项目概况 麻城佳福骨科医院是经湖北省卫生厅批准设置的二级骨科专科医院,由黄冈佳福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兴建,总投资731万元,于2013年12月24日这正式取得执行许可,项目位于麻城市中北环路与北环西路交界处,租用麻城市农池桥办事处西畈社区居民委员会、麻城市金西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麻城市将军路与北环路交汇处京贸大厦,建筑面积约5156m2;租用麻城市金西工贸有限公司京贸大厦后院房子1栋,建筑面积420m2,用于医院配套。是麻城市民政、人社、卫计和保险部门确定的医保、新农合、工伤、商业保险和民政优抚特困医疗救助的定点医院。医院依照国家批准经营和开展的诊疗服务项目有内科、外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疼痛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和中医科。以脊柱微创科,创伤骨科,手足显微外科作为特色,开展诊疗科目达200余项。 表1 医院现状情况一览表 | | | | | | 该楼共9层,无地下层。各层用房布置如下:1层为候诊厅、门诊厅、药房、导医台、康复科、创伤骨科手足显微外科、颈腰椎痛科、中医正骨科、骨伤内科、输液大厅、骨科治疗室;2层为CR室、CT室、更衣室、分诊处、化验室、心电图室、脑电图室、黑白超、彩超、检验科、中央实验台、候诊区、办公室等;3层为污物打包间、手术室、麻醉苏醒室、库房、洗手消毒室、器械室、器械清洗消毒室、缓冲间、更衣室、值班休息室、家属等待区、洁净机房等;4~5、7~8层层为晾晒间、配药室、护士站、值班室以及病房;6层为家属候诊区;9层为多功能会议厅、办公室、仓库等。 | | | | 位于医院大楼后,主要为食堂、洗衣房、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 |
2.环境质量现状 (1)区域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PM10、NO2、SO2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受纳水体举水河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下游500m段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现状水质均不同程度超过地表水III类标准。 (3)现状监测表明,项目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和4a类标准的要求。 3.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员工办公废水、食堂废水、洗衣房废水、清洁废水一级病房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NH3-N、BOD5、SS、动植物油、表面活性剂、粪大肠杆菌等。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的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麻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举水河。 ②大气环境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以及拟建污水处理站臭气。食堂油烟经设置油烟净化器后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表1“小型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限值,经烟道从食堂屋顶排放;项目拟建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空气稀释和绿化吸附后直接排放。 ③噪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就诊人群、停车位车辆噪声以及食堂风机等。通过采取隔声房、隔声屏障等污染防治措施,远离居民生活区,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并在厂界周围种植绿化带,可有效降低声源噪声,能够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临路一侧能够满足4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办公及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中药残渣、废活性炭等。其中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医疗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消毒后外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道路的建设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区域交通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的意义,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极为显著;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为项目产生废水对受纳水体的影响,因此,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所确定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6.公众意见征集 公众调查内容: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麻城佳福骨科医院 2、通讯地址:麻城市中北环路与北环西路交界处 3、项目联系人:丁主任 4、联系电话:13581239766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人:宁工 3、联系电话:027-87606153 本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该公示发布后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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