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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寒假工作的通知
云教字〔2015〕35号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
2015—2016学年度寒假将至,为了切实做好期末结束、寒假期间及春季开学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时间安排
1、幼儿园:2016年1月27日(腊月十八)放假,2月23日(正月十六)开学。
2、小学:2016年1月25日(腊月十六)放假,2月23日(正月十六)开学。
3、初中:2016年1月27日(腊月十八)放假,2月17日(正月初十)开学。
4、普通高中:2016年1月31日(腊月二十二)放假,2月15日(正月初八)开学。
5、中职学校:2016年1月25日(腊月十六)放假,2月23日(正月十六)开学。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1、认真做好期末各项工作。科学严谨地组织期末复习备考、学业水平测试、留守儿童关爱等工作,客观全面地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积极谋划下学期工作。拟订各项工作计划,作好寒假护校、维修安排,做好2016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
三、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2015〕5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以消防安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为重点的冬季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下课、课间操、放学、集会等重点时段,要安排专人在楼梯间、校门口、交叉路口等重要关口进行值守引导,坚决防止踩踏事件的发生。
2、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将假期值班安排及值班电话报教育局办公室。
3、扎实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发送短信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防意外伤害、防冰雪、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假期不擅自到结冰的江、河、池塘、水库上行走或滑冰,教育学生讲文明树新风,不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禁鞭区燃放烟花爆竹。
4、做好学生离校工作。提前告知学生家长放假安排,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请家长到校接学生离校;学生独自离校的,要劝导学生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不集体租用“黑校车”;对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要安排好跟车教师,明确相关安全责任,确保安全。
四、科学指导学生的寒假生活
1、加强假期生活指导。要立足于丰富人生阅历、锻造优良品质、生成个性智慧、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
2、合理布置寒假作业。控制学生书面作业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提倡学生积极参加有组织、有安全保障的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弘扬无私奉献和关爱互助的精神。
3、认真开展体验调查活动。以感恩父母、回报家庭为导向,合理安排寒期生活,为父母及家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学会一项家务小技能,为父母减一分辛劳,送一分亲情。深入社区、深入农村开展社会调查活动,感受家乡发生的巨大变化。
五、做好家访和关爱工作
1、做好防流控辍工作。要继续落实“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新《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对在籍不在校的学生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弄清学生去向,对辍学在家或在外流浪的学生,要全力做好劝返工作,进一步提高入学率和巩固率。
2、做好“三生”关爱工作。做好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利用假期组织教师对他们进行家访,并与其监护人充分沟通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更新并完善他们的档案资料、信息卡及其家长的个性化要求等。
六、提倡过文明节俭、廉洁健康春节
1、倡导文明风尚。节假日期间,要倡导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2、加强廉政建设。要在干部教师中深入开展勤俭节约教育,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精神,不准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和礼品。
3、严禁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严格执行全县统一放假时间,不得随意变更。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严禁在校内外组织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班。县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寒假期间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云梦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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