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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央企经理和地方交通副局长伙同无业人骗农民工血汗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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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6-3-3 13: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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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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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各级纪检领导:
举报人:王瑾熙,男,56岁,身份证号420982195806091410,现住湖北省孝感安陆市洑水镇居委会四组,联系电话15072107388。
我是在葛洲坝集团承建汉宜高铁工程,此工程由葛洲坝集团汉宜高铁项目部分包给湖北省孝感安陆市国营单位安陆通联工程公司,又由通联公司转包给国家干部和无业人员,由他三人合伙转包给我承包施工。我是下面一个民工的包工头,现实名举报项目部及七分部领导和王军他们合伙骗取农民工工资,他们合伙分赃。
一 、葛洲坝集团汉宜高铁项目部在转分包工程违规违纪违法转包工程。
二、违规违纪:在项目上分包项目工程不公开招标暗箱操作,把国家重点工程分包给三无人员,都是沾亲带故,同学、朋友和关系人及领导的关系人。王军的关系人是原葛洲坝集团总经办主任周向东,是王军舅老表,(现挂职宜昌市远安县副县长)。由安陆市税务干部二人借用安陆通联公路工程公司资质,项目部收保证金也由税务干部二人出资,通过王军关系把工程承揽到手后,他们三人合伙就转包给我,从中提取高额好处费,不管造价承包人能不能承受。
三、渎职:项目部在工程商定施工队时,对施工队资质审查、核实,没按国家规定的审查,凭承揽人的关系确定工程队,拿到项目部存档资质,有挂靠公司,有借用资质,有无效资质,有伪造资质、公章,这是央企的企业管理,把国家重点工程都给无资质、无技术、无资金的三无人员承揽,层层转包。
四、侵占国有财产:项目部七分部领导伙同施工队,做假帐,做假工程量帐,一次就套取国家财产五万元,还在其它施工队里套取了多少钱?听说这个项目亏损了一个多亿,都是那些蛀虫,吃、占、拿。国家项目哪有不亏损的。
五、受贿:葛洲坝汉宜项目部七分部前任项目经理杨进受贿。王军想以安陆市通联公司名义承揽高铁公路跨铁路桥,多次行贿杨某,杨进也帮了王军几次大忙。(1)原项目部定七分部的框架涵及盖板涵成立二个施工队,王军想他一人承接全部涵洞施工,王军到仙桃找到杨进送了2万元,最后小构二队没有成立。(2)安陆市人民法院去冻结安陆市通联公路工程公司的汉宜高铁工程款,工程款不能拨入王军的个人账户,可是杨进为帮王军出点子,另成立一个小构二队,这样法律也治不了王军。(3) 在杨进要调离之前,他同意王军的公跨桥提前开工,合同还没签订,整个七分部的五座公跨桥都给王军,杨进明知王军不是施工人,为什么杨进还要把工程给王军,因为是王军多次行贿杨进,我知道的就有三次,2万元、5万元、3万元,杨进才胆大妄为把国家重要工程给一个三无人员承建。在七分部后任项目经理兰忠俭,到任几天后找王军谈公跨桥合同,兰忠俭说王军工程进度慢,要拿出三座桥给别人干,实质上是兰忠俭带来的关系人赵某,王军不同意,也不见兰总的面,什么事都由我出面协调,王军有一天带来两万人民币叫我送给兰总,我说兰总他会收吗?王军说送给他看看吗,最后我送到兰忠俭办公室的后面床上,我下楼了,兰当时也没有说什么。可是最后兰忠俭和王军的关系缓和了好些,最后协调关系都是王军去处理的,现在兰忠俭站在王军的一面处理工程决算事宜。
各级纪检领导:
举报人:王瑾熙,男,56岁,身份证号420982195806091410,现住湖北省孝感安陆市洑水镇居委会四组,联系电话15072107388。
我是在葛洲坝集团承建汉宜高铁工程,此工程由葛洲坝集团汉宜高铁项目部分包给湖北省孝感安陆市国营单位安陆通联工程公司,又由通联公司转包给国家干部和无业人员,由他三人合伙转包给我承包施工。我是下面一个民工的包工头,现实名举报安陆市交通局副局长、安陆市公路局局长、安陆市通联公路工程工程公司法人胡定超和无业人员,王军他们合伙骗取农民工工资,他们合伙分赃。
其事实如下:
安陆市交通局二级单位,安陆公路局下属一个国营通联公路工程公司,通联公司借资质给国家干部,李春光、王杰和三无人员王军,承揽汉宜高铁工程。按当时通联公司出具的一系列合法手续,李春光、王杰、王军合伙把工程承揽到手,转包给我,2008年11月至2009年10月工程完工,可是项目部不给我搞工程决算,我多次找项目部和安陆交通局副局长、公路局局长、通联公司法人胡定超,派人到汉宜项目部搞工程决算,当时他委托我本人去决算,并且已下了委托书,可是项目部一拖再拖。后我多次找通联公司,公司才派杨松副经理和财务部吴部长两次去宜昌协调,没有达成协议,后葛洲坝项目部派项目部石书记来安陆通联协调,也无果。在这个时间内王军到宜昌葛洲坝法院起诉项目部及通联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葛洲坝法院以伪造公章判安陆通联公司和葛洲坝汉宜铁路签订的合同无效。通联公司在法庭上都不争辩,也不追认合同的真实性,和实际施工人,还推翻前期他公司出具相关合法手续也不申请葛洲坝法院做公章司法鉴定,这样就判为无效合同。王军利用金钱买通通联公司的法人胡定超达到他占有我农民工工资255万,他们手中有骗取的农民工工资,拿钱买通相关人员,我苦苦寻求解决,几年无果,现在搞得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回,东躲西藏。
请求各级纪检严查督办:
1、安陆市通联公路公司随意借资质,借给国家干部和无业人员在外承揽工程,通联公司法人为得好处,胆敢违背国家法令和条例,借用公司资质,谋取私人利益。
2、通联公司明知王军伪造他公司公章,不追究伪造他公司公章的人刑事责任,不到公安机关报案,包庇刑事犯罪行为,伪造人还在逍遥法外,伪造公章还在伪造人手中,继续坑骗农民工,是不是一起合伙诈骗农民工工资。
3、通联公司前期出具一切相关合法手续,工程完工后通联全部不认可,推翻不认,是不是有诱骗行为,其中有什么猫腻和交易?是不是通联公司胡定超法人在合伙骗一笔农民工工资,好和王军分到一笔脏款。
4、本人多次到公安机关报案,但一直都不受理,现请求上级纪委领导介入调查核实此事,督促安陆通联公司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伪造公章人的刑事责任。
5、因是通联公司借了资质造成被骗损失,通联应有责任追回我被骗的一笔农民工工资255.2633万元。
6、通联公司和李春光签订内部协议,在他公司内部没有存档,这是不是个人行为,想侵占此项工程管理费。
7、通联公司以上行为是不正常的,公司必定是国营公司,胡定超还是交通局副局长,是共产党员,在这个问题上胡定超有权钱交易、有贿赂、渎职、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上级纪委领导,这笔工资拖了几年了,农民工住在我家里代我要工资,我多次在安陆市市委、政府、纪委上访汇报,请求解决,一直无果,现请求上级纪委领导重视,调查核实,尽快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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