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公益性职责,我市在市工商局召开了2016年消费者维权新闻通报会,市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理事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2015年全市各职能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999件,其中,投诉747件,举报54件,咨询198件,与同期2067件相比下降51.67%,2015年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分别集中在家用电器(59件)、通讯器材(49件)、食品餐饮(95件)以及房屋车辆上(23件)。我市各职能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747件,成功调解70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65万元。
针对上述投诉咨询的热点难点问题,会议要求,各级消费维权部门和消费者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时受理、认真调解消费投诉,加强对消费投诉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创新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强化消费监督,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消费维权职能,不断改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钟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在3月10日前各职能部门将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市场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腐烂变质食品、过期食品药品、假冒伪劣商品、侵权商品,特别是坑农害农的假种子、假农药兽药、假化肥,依法没收,全面净化市场。我市还将在3月15日在阳春广场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现场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咨询、真假商品鉴别等活动,并受理消费者申(投)诉,让更多的消费者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信息来源于《莫愁湖论坛》(www.bbsm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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