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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上海市嘉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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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海市普陀区澳门路524弄52号被强迁居民龚小平,2009年,同样是本人名下的房卡,同时、同地的动拆迁,开发商给我们家5平方43万,而代表人民政府的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局官员,上海市普陀区政府官员裁决给我们家15.2平方25万;至今,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局官员依然坚持明显丧失道德、公平、公正的裁决。并且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局胡月华等以侮辱人民政府为黑社会行为辩护;人民政府不是某些个人用来谋取私利的工具,也不是某些个人用来玩弄权术的天堂,人民政府不是胡月华等人依仗自己的权势,知法犯法,藐视百姓,践踏法律,置国家法律、政策于不顾, 肆无忌惮地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工具,请你们调查上海市普陀区澳门路524弄52号、36号动拆迁过程,请你们维护人民政府的声誉。
(可以网上搜索“上海市普陀区区长孙荣乾是黑社会动迁的保护伞”“上海市普陀区动迁、拆迁、强迁规则是什么”“请上海市普陀区区长程向民给我们家正常的对话”)
QQ:2806725902相册内有部分证据,要录音联系电话或qq
天涯网页:http://bbs.tianya.cn/post-free-3320870-1.shtml 可以看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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