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鄂州游客赵先生在网络发表严正声明,称咸宁市通山县旅游局在处理辖区九宫山景区投诉时弄虚作假,给出不实回复,忽悠游客,欺骗广大网友,引起当事人强烈不满。目前,通山县旅游局对此事未作出正面回应。 赵先生介绍,2016年4月30日,他自驾前往咸宁市通山县九宫山风景区游玩。在景区游客中心售票厅,经售票员推荐购买了一张180元的景区套票。随后,售票员给了他4张放行单(大门放行单、石龙峡放行单、索道放行单、瑞庆宫团队放行单),并告之凭此放行单可以进入景区各景点游玩。 当他询问售票员为何没有景区门票时,售票员再次强调凭此放行单就可以进入景区,不需要门票。当他索要正规发票时,被售票员拒绝,称景区没有发票。 5月2日,赵先生在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上举报投诉咸宁市通山县九宫山景区管理不规范,游客在景区花钱购票不给门票(或发票),而是几张“白条”,令人费解。 网络曝光《 咸宁通山九宫山风景区门票为何都打白条》事件后,5月5日,通山县旅游局工作人员向赵先生打来电话,称通过向九宫山景区了解情况,景区回复是游客不要发票,所以景区就没有提供。此种颠倒黑白的解释令赵先生很气愤,并严词向通山县旅游局表明态度与立场。 次日,通山县旅游局工作人员又来电话,声称九宫山景区没有提供门票(或发票),是因为赵先生是通过网络购票方式,享受了门票优惠,故而不提供发票。对此调查回复,赵先生表示无法接受。 赵先生称,他是在景区售票大厅内购买的门票,并非通过网络购买门票。通山县旅游局没有深入到实地调查核实,单方面听信九宫山景区情况汇报,调查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有偏袒景区的嫌疑。 在情况说明中,通山县旅游局声称“经调查核实”: 赵先生购买的九宫山景区套票180元,实际包含:1、九宫山大门票淡季62元;2、石龙峡门票55元;3、石龙峡往返索道122元;4、瑞庆宫10元(景区免费赠送)。实际总价格239元,在经营中景区推出优惠价格,游客通过网上购票后景区以放行单形式入园。放行单是景区内部放行凭证,不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于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景区不能印制九宫山套票,只有分景点门票,如果游客按照239元全价购买,才有纸质门票。
针对通山县旅游局的情况说明,赵先生发布严正声明,声称通山县旅游局的情况说明与事实不符,游客并非通过网络购票,而是在售票大厅亲自购票。并称通山县旅游局回复官腔太浓,根本就没有通过实地调查,工作作风有问题。 截止发稿时止,咸宁市通山县旅游局官方认证用户未在网络上跟帖回应,也未有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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