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交通城管部门,这样的事情,不怕出事吗?
“利用交通标志悬挂广告,违反了《公路法》和《广告法》相关规定。,“在道路交通指示牌上做广告会影响驾驶员的视线,时间一长广告牌会老化脱落,对过往车辆的安全形成威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且交通指示牌作为公共性标志,作用是指引方向范围,挂商业广告不免显得不伦不类,有损其严肃性,影响城市形象。”
交通信指示牌号应该是和交通安全有关,现在居然做上了广告,明显分散了驾驶员的精力,影响行车安全,存在着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记得前几年,机场高速一些大型户外广告,虽然还没有占用交通信号指示牌的显著位置,但因其过度显眼,妨碍行车安全而被拆除。但不知道这些广告牌是怎样堂而皇之的鸠占鹊巢,而无人过问的。
户外广告通常是要经过工商、城管部门的批准,并且还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但是占用交通信号指示牌的位置做广告,这恐怕是绝无仅有的。佬哥还想,做这个广告肯定是要交费用的,那么这些费用流到了谁的口袋?又是谁如此大胆,敢于批准这样的广告并收取费用呢?
如果广告牌掉下来,打到车子或者行人,怎么办,这个责任应该谁来承担,原来这个事情,在大冶黄石也有这种情况,后来全部拆除 了,如果这个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我相信有更多人会继续关注和向黄石,武汉相关部门反映这个事情。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 认识和重视。谢谢!
阳新县城内交通指示牌打广告,威胁交通安全_ (出处: 东湖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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