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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周莉 通讯员 孔鲜莉) 对广大参保居民来说,最担心的是患大病,昂贵的医疗费是一个家庭沉重的负担。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根据《黄石市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2016年,市医保局为参保居民进行了大病再保险,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25元向太保公司购买居民大病保险。
据了解,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进行补助。具体补助办法:1.2万元至3万元(含)补助55%,3万至10万(含)补助65%,10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75%。大病保险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为45万元。
上半年,我市有303人次参保人员享受了大病保险待遇,共计由大病保险补助支出1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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