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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通讯员 周远) 近日,大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正义带领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干警,远赴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禾市乡石玉村,对贺某过失致人重伤案中的被害人阳某开展案后回访。
据悉,被害人阳某是某建筑工程公司驻大冶市某工程队的工作人员。2011年3月,阳某在大冶市陈贵镇一工地被贺某驾驶的运沙车不慎撞伤。事发后,经司法鉴定,阳某颈髓损伤导致高位截瘫,重伤一级,共花费医疗费20余万元,其中施工方只愿垫付6万余元,阳某家人举债14万余元。为获得应有赔偿,阳某家人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人民调解裁定,施工方赔付医药费49万余元,分4期给付到位。但截至此次回访前,施工方除垫付医药费6万元外,还欠被害人58万元赔偿款。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红英在了解到阳某的真实情况后,专题研究阳某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并委派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正义进行回访。陈正义带案下访了解到,阳某高位截瘫5年,老伴身体也不好,长期靠药物维持。两个儿子为了还债,远赴广东打工,两位老人只能靠大女儿抽空照顾。
从湖南回来后,陈正义第一时间向该院党组汇报了调查情况。本着惟公、惟民、惟德、惟先的冶检精神,该院党组决定对阳某开展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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