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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十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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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去永安里菜场外面一鱼贬买鱼,我还交待了鱼不要杀了(杀之后少你称你走到哪里都说不清楚),鱼贬说塑料袋不结实,特地拿了两三个袋子把鱼套上了称了,我付钱离开后又买了水果,在称水果我顺便称了一下鱼,结果快4斤的鱼却不到3.2斤,我回去找鱼贬说理,没以鱼贬说我没有付钱就把鱼拿走了,直到我电话报警欺诈消费者才把钱退给我。接着电话投诉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我约好时间来查对方的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几个同志都很热情说这种情况称有问题他们一般都会处理。我同质监局的同志来到那个鱼贬门面处那让他们查称时,质监局的同志首先表明身份,接着鱼贬迅速的把称的某个部位按了一下,与鱼贬理论时,鱼贬竟然说现在的鱼贬称都是这样的称。然而质监局同志们再想处理鱼贬,基于没有实际执法权,只是上报他们领导后再决定。
现在卖鱼竟然还潜规则缺斤短两,都电子称时代了。我在想,质量技术监督局如果没有被赋予执法权,如何才能起到监督的作用,本该有执法权的部门却没有执法权。某些城管部门却不应当有的执法权却暴力“执着法”。毕竟老百姓不是敌人,仅仅是为了生活。
补充内容 (2017-1-17 16:36):
前几天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同志给了回应。已经联合公安部门把那边缺斤少两的鱼贬的称没收了。听说在突击检查的时候那个渔贬还拿杀鱼刀威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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