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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黄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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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程刚,是大冶汪仁镇磊山村五组村民。我的母亲徐金钱,因向我村村支书程良炳讨要工钱,被村支书程良炳故意撞伤,右脚骨折。
去年5月底,我父亲在程良炳承包的鱼塘打工,程良炳仗着自己在村里的权势,拖欠了我父亲工钱8500元。并扬言他有钱也不给。我母亲上他家讨要这笔工钱四五次,他每次不是不在,就是态度蛮横地赶我母亲走,还要打人。
这笔工钱,是我父亲为程良炳打工合法所得,程良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还不说,还对我们一家态度嚣张。6月18日晚,听说程良炳要去距汪仁镇派出所50米远的育才路,领一笔5万元的卖鸭收入,我母亲和同村的邹玲尔再次去找他,讨要欠款。程良炳见来要债,拳向邹玲尔,打得她浑身淤青倒在地上。打完人,程良炳想逃跑,我母亲去拦他,他竟上了车,说“我撞死你们!”然后,他真的发动了汽车,把站在车门左侧母亲的左脚掌压断了,还侮辱我母亲。撞人后,程良炳驾车当即逃离现场。后来我母亲被送到医院,做骨折手术时,程良炳在村里放风,说我们一家无权无势,不能拿他怎样,就算撞了我们,他能用关系和钱摆平,他程良炳照样什么事也没有。
在汪仁镇派出所报案后,我母亲和邹玲尔多次去派出所做笔录。我母亲把程良炳故意撞她的情况详细地描述出来,并在笔录上确认签字。可派出所却告知我们,派出所不予立案,案件将移交交警处理。后交警又出示“不予受理告知书”称:“此伤人事件不属于交通事故,不予受理”。
我本人多次去到汪仁镇派出所要求立案,所长袁观日当面告诉我,说程良炳做生意欠了不少债,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如果案件被定为交通事故,那么赔偿金额更加可观,车辆保险最高可获赔50万。可袁所长的这份“关心”,和被害人我母亲的诉求始终相违背,母亲说程良炳当晚撞她是故意伤人,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程良炳的犯罪事实不能被钱掩盖,派出所作出的处理和解释她表示不服。
对派出所的做法和解释,我们一家明确不认可也不接受。程良炳拖欠农民工工资,还故意撞伤我母亲,他的行为是违法犯罪,依法依规应追究刑事责任。但程良炳仗着自己是村支书书记有钱有势,竟将一起撞伤村民的刑事案件,变为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派出所作为一个行政执法机关,不秉公执法,不依法行政,对党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包庇纵容,对无权无势的良民进行欺压,我母亲有冤无处伸,我们群众的公道谁来主持?
为了平民愤,为了在群众心目中树立依法行政的威信,希望政府秉公执法,能经过公正的调查和审判,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无权无势的百姓一个公道!
求助人:程刚
手机:15871130215
投诉无门,外婆(右)带着母亲(左)四处申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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