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大冶讯(记者 周曼茹 通讯员 张学华) 日前,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办教育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我市民办教育迎来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
市委、市政府决定,要将民办教育发展成为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全市教育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社会公益事业。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教育良性竞争、互相促进、和谐发展的良好办学格局。培育一批全省知名、辐射鄂东地区的优质民办学校。
市委、市政府将采取财政扶持、土地支持、税费优惠、队伍建设、招生支持、师生权益、学生资助、以奖代补等八个方面的措施,在人、财、物等方面对民办学校进行扶持补血。同时成立大冶市民办教育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解决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编办、发改、教育、财政、公安、人社、税务、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民政、质监等部门形成合力,服务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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