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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见到过呼格、聂树斌这样的冤狱,但那些冤狱是小概率事件。
我们见到并正在目睹马泮艳的悲惨经历,但这些经历可能也是小概率事件。
我们讨论过生活中见到的熊孩子、熊老人,但这些事情并不会让所有人都有切肤之痛。
只有现在,我们所目睹的这个案子,它结合了性、屈辱、暴力、金钱、恶霸、公权力、反抗等等所有的一切故事要素。
从来没有一个案子就能把中国刻画的入木三分:正当防卫、地产黑社会、警匪一家、实业误国、债主前科,主人公最后以悲剧结束,简直堪称短篇小说佳作,莫泊桑见了,也会相形见拙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易新闻上超过200万条跟贴的历史新高,背后是超过200万数百倍的忧心忡忡的普通人。
他们本来可以期待所有的悲剧都是小概率事件,
他们本来可以期待现在的社会治安良好,黑社会没有生存空间,
他们本来可以期待,遭到侮辱、无处伸张的痛苦可以被公权力解决。
他们本来可以期待,下次真遇到点什么事,打110能管用。
但现在看来,他们的期待不一定会实现。
这件事情最后会令全国舆论为之大哗,会让新闻客户端创出跟贴新高,其关键在于,我们发现我们的力量在这些强凶霸道的暴力者们面前什么都不是。
他们可以撞死人之后逍遥自在,可以借讨债为名肆意侮辱伤害他人,甚至连被人捅了去医院的时候都能在医院门口跟人吵架。
而最后,自行反抗并杀死他们的人,因为不够紧迫性,所以要被处以仅次于极刑的惩罚。
如果是你的话,碰上熊孩子、碰瓷老大爷/妈、最多就是忍忍,或是受到点经济损失。
可是,你如果遇上的是这些暴徒呢,你能怎么办?
于欢案本身并不复杂。
首先,借了一百多万,还了近一倍,还要被这么逼债,这件事情,逼债方没道理——不说别的,国家都不支持36%以上的年利率,10%的月利率,本身就是违法的。
其次,十多个人围攻、殴打、把人的脸塞进有粪便的马桶,掏出性器对女性进行极端侮辱和猥亵。这不是经济纠纷,这是持续进行中的人身伤害、非法拘禁和猥亵、侮辱。就算他们停止了这种行为,也应该被继续追究责任。
甚至,如一名讨债团伙成员所说,
“我和另外一个人轮流看着他们,不让他们跑了。杜三说了几句就开始骂上了,还站在茶几边脱下了裤子,脱到大腿根前了。过了一会儿派出所的民警来了,女老板跟他儿子就想跟着民警出去,我们这边的人怕他们跑了,拦住他俩了。
我们把女老板的儿子按在了一个沙发上。后来女老板的儿子不知道从哪里拿的刀子说“别过来!都别过来,过来攮死你!”
杜三往前凑过去,我看见那个小子拿刀子对杜三正面攮了一下。”
也就是说,在警方到来之后,这种非法拘禁仍未结束。
所以,有病君很难认同判决里所谓的“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退一步说,即使确实不适用正当防卫,但此前发生的这一切(严重侮辱拘禁、警方出警后未分开双方、以一对十一、被捅者自行就医时耽误就医时间等事实),也应该被考量进入量刑的范畴。
从新闻报道看,对于警察到来又走,警方的解释是“进一步了解情况”。考虑到当时的情况,这个解释也相当牵强。
既没有带走暴力催债人调查,又没有将双方隔离,出警的缺陷及其实际后果,与于欢杀人之间构成因果联系,法庭忽视这一量刑因素更是让人费解。
最可怕的在法理上令人费解的案子,并不代表在中国不会发生,而且还屡屡发生。
因为中国很多的法官断案,首先考虑的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基本依照以下次序考虑:(前1-5项次序依法官的口味调整)
1. 领导意图是否可以贯彻,领导的承诺是否可以相信,是否值得为领导顶雷?
2. 有利益需求的案子,如何办自己的私事,还能以汇报的名义把把责任往领导身上推。3. 如果没有利益需求,案件又比较棘手,如何让自己安全结案?
4.太闹腾的当事人,可考虑河蟹因素适当照顾
5.如何为了多结案而糊弄当事人调解撤诉。
6. 如以上都可以不考虑,案件又很有典型意义,那咱就好好研究研究,当一回学者型法官。
再结合前不久发生的陈国邦案一看,于欢案一审的判决就一点也不费解:原上海松江区原副区长陈国邦,开了一间叫的松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违规在外揽储并在地产业放高利贷,资金来源是一群与陈国邦关系良好的司法退休官员,如果陈国邦在案件中败诉,则他们的棺材本即受影响。而,他们用的是安徽黑社会马仔来讨债。
于欢案,已经不能用“法律如此冷血”来衡量了,而是完全没有人道和正义性。这样的法律下,谁又是安全的?
如果法律不能让人感到安全,那么这所谓的法律就是用来羞辱人民的。
这样随意被人操弄的法律就只能告诉我们:
老人有难,你不能去帮,只能静静地走开;
房子被拆,你不能阻挡,只能乖乖地顺从;
母亲受辱,你不能反抗,只能默默地忍受。
生活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的人,会慢慢变得冷漠而又懦弱。冷漠,便不会团结互助;懦弱,便不会反抗强权。
然而,这正是他们所期望的。
笔者一向不主张媒介审判和舆论审判。但网易新闻200多万条跟贴,通常意味着十倍甚至百倍的阅读量。微信公众号文章朋友圈的刷屏,舆论到了这个层次,就已是民心。
民心在此,不说要反转结果,但希望能够让接下来的二审更加谨慎。
事实上,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新闻的评论框尽管到处都有,但有人反而更少说话了。
我们会觉得,既然处处都可以发声,人人都可以发声,那么自己的声音,也必然被淹没在茫茫的噪音场中,再无回响。
更何况还有一种不可抗力,不可言说的力量随时可以抹掉你的声音。
但是,于欢案,在我们已经不相信自己发出的声音还有价值的时候,当我们的声音被淹没在“每个人”的声音的时候,当我们习惯于营销号我们所见所闻的时候,这条新闻的评论量证明了我们没有忘记表达,我们的表达仍有价值。
在这一刻,传统媒体(南方周末)与新媒体平台(网易新闻)一起,重新铸造了媒体的价值——传统媒体让人见到鲜血淋漓的事实,新媒体平台则重新让每个人发出共同的声音。
在这一刻,阅读于欢案的你,参与转发的你,可能就使得不美好的中国,稍微有了一点希望。
责必论道,责应为诊,一条如此之长溃烂而糊弄至极的链条,整个社会需要讨论的,不仅仅是量刑过重的案件本身,而是这个案件流露出来的,是每一个人都深陷其中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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