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记者 胡梦思)武汉网友来襄吃虾,质疑价格太高,看不懂优惠金额。昨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价部门前往网友反映的餐饮店调查后,已责令店家整改问题,对不明码标价的行为拟处以1000元的罚款,目前已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近日一武汉网友通过微博反映,3月底,他在樊城汉江边一大虾店吃饭,结账时发现一份虾球收费300元、田螺158元……当他对菜价提出质疑时,老板和服务员围了上来。网友晒出的结账单显示,所有消费类目合计740元,菜单总价却写着840元,减掉118元,这个优惠也令人一头雾水。 发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樊城物价分局调查专班前往这一大虾店调查。原来,店家在结算时,将菜单上一瓶18元的白酒误看成了118元,所以总价算出840元。最后减掉了100元和没有喝完的两瓶啤酒16元,共计消费724元,实际结账700元。 价格执法人员走访了解到,今年大虾刚上市,进价相对较高,周边其他经营商家的香辣虾球基本上都是300元/盆。 不过,该虾店的菜单上,宜城大虾、油焖大虾、蒜蓉大虾、香辣虾球、清蒸蟹、清蒸大虾只标明“时价”,没有标明具体价格和计价单位;其他菜名标明了价格,但没有标明计价单位。 樊城物价分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3日内整改;并对当事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拟处以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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