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戴三个~表 于 2017-7-18 11:49 编辑
致林区政府的一封信 神农架林区政府的领导: 神农架林区万山汽修厂位于阳日镇阳日村,法人代表:陈桂红,女,身份证号码:429021197909240525,电话:13636146300,我汽修厂为了积极配合高速建设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和牺牲,现就实际困难说明如下: 我汽修厂为了不影响高速建设,在高速施工队进厂前就自行折完了修理车间及机修设备积极为高速施工队腾场地,为了顺利的搬出场地,临时用电问题我修理厂找到项目部领导周池和现场施工领导李总,经同意后暂时保留修理厂配电台区作为最后搬出用电之便.我修理厂的配电台区才暂时没有拆出,在2017年2月8号早晨城投公司强拆之前我修理厂门卫再次找到现场施工领导李总,问配电台区是否要拆,李总回答“不能拆,我们施工队临时用电也在这里搭伙“,并且安排项目部工人帮忙把我们之前自行拆除的电缆、电器等设备搬到配电台区之内,怕在强拆中损坏.在拆迁过程中,可能是高速项目部没有和城投公司领导沟通,我修理厂配电台区误被城投领导当做钉子户安排挖机进行了强拆,在强拆过程中我修理厂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阳日派出所现场出警核实了强拆造成了13.5万元的财产损失。 此次强拆至今,在强拆过程中态度蛮横、不计手段的部分人得到了情理之外的高额赔偿,并且因拆迁造就了更好的地理位置的发展空间,反之我们积极配合的人成了打击的对象。遭受损失后,近半年来我修理厂多次找到阳日派出所,阳日派出所做出了相关笔录。我们又找到城投公司郑总和阳日政府反映问题,所反映的问题就像皮球一样被推来推去,始终得不到解决,恳请政府领导调查核实,给修理厂主持公道,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赔偿我修理厂的损失,还我们一个公道! 神农架林区万山汽修厂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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