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城市飞人(张) 于 2017-8-31 11:58 编辑
志愿者也应注意自身形象 市水产局网络正能量评论员 张国庆 当前,全市文明创建工作进入冲刺阶段,志愿者队伍成为我市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力量之一,志愿者的身影已成为大冶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然而许多志愿者的形象实在是大煞风景! 市水产局文明创建工作促进会上,黄素华局长给我们看了她在某公交站台随手拍到的一名志愿者的相片,叫人看了大跌眼镜:相片中志愿者坐在那里,一边玩手机一边傻笑,手中旗子扔在地上,帽子歪向一边,袖章几乎脱落,对乘客无序上下车行为置之不理……黄素华局长当即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诫,千万不要像这名志愿者一样,在文明创建工作中一不小心就露出丑陋的一面,给大冶人丢脸,给大冶人抹黑! 志愿者的热心和愿望是好的,各类志愿者队伍和热心人士团结凝聚在一起,形成志愿服务的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全市文明创建工作,他们理应受到全市人民的敬重!然而志愿者一举手、一投足代表的是城市形象!特别是外地旅游车途经大冶,戴着帽子、袖章,手拿旗子的志愿者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这时的志愿者代表的正是大冶窗口形象! 试想一下,一个城市连倡导城市文明的志愿者都猥琐如此,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可想而知了! 因此,可敬、可爱的志愿者们,不要以为不过是简单的一顶帽子,一个袖章,或一面旗子,戴上它,举着它,代表的是一种责任,一种形象! 笔者以为志愿者需注意以下形象规范和行为规范: 一形象规范 1、着装整洁。要求着装干净整洁,T恤衣领要翻好,外套拉链要拉到胸前。注意不缺扣、不立领、不挽袖挽裤,不穿无袖背心、短裤、拖鞋,严禁将衣服围在腰间或披在肩上。建议志愿者上岗服务期间统一配发志愿者服装。 2、带帽上岗。志愿者上岗服务期间必须带帽子,帽檐正对前方,不能过低或过高。女士要将两鬓头发、留海等碎发全部扎在帽内,确保清爽大方。 3、 佩戴袖章。袖章统一戴在左手臂膀处,字体对外向上。 4、正确挎包。配发挎包的志愿者上岗服务期间要统一将包挎在右侧,字体或标志向外,不能挂在胸前或放在地上。 5、正确拿旗。旗子与水平面呈45度角,做到旗不离手,手不离旗。不能将旗子扛在肩上或插在地上。 6、仪容、仪表、仪态。男志愿者不能留长头发,头发不能盖耳、遮面。女志愿者不能化浓妆,不能佩戴过于夸张的饰品和名贵珠宝饰品。 二行为规范 1、 站姿。站姿端正,非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严禁坐、蹲或倚靠支撑物不叉腰不合抱双臂、不手插裤兜。 2、服务状态。主动服务,严禁在岗位上吸烟、喝酒、化妆。不要扎堆聊天、打瞌睡、看书、玩手机、长时间打电话,严禁闯红灯、乱穿马路。 3、换岗要求。按时、按岗位安排交接班。换岗时前后班志愿者不要扎堆聊天。离岗后及时取掉袖章、摘下帽子。 4、上下岗途中。志愿者上下岗途中要发扬奉献精神主动为有需要的乘客、市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如让座、指引道路等。要主动维护志愿者形象,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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