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优秀戏剧剧本征集出版暨剧本创作理论与创作实践培训活动 截稿倒计时(11月11日截稿)
剧本,乃一剧之本。戏剧要出精品,剧本必须先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的指导精神和湖北省《关于支持湖北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29号)“加大戏曲精品剧目创作力度”“制定实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培养名师大家,推动文艺创作从“高原”向“高峰”迈进。从创作源头抓起,推动湖北省戏剧剧本创作和创新,带动湖北戏剧多出人才,多出精品,在湖北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和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具体领导下,戏剧之家杂志社现面向湖北省公开举办优秀戏剧剧本征集出版暨剧本创作理论与创作实践培训活动。
一、征稿要求
作品应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反映和实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应唱响时代旋律,贴近百姓生活,彰显湖北特色,体现创造创新;应具有深刻思想价值和鲜活艺术个性,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语言生动、旋律优美、形象饱满。体裁限舞台剧本(含小戏小品)。
二、征稿时间
2017年8月1日-11月11日。
三、评选、培训和出版时间
评选时间:2017年11月12日-11月20日;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10日;
出版时间:2017年12月15日-12月30日。
四、活动特色
1.每月将从来稿中评选部分剧本,刊登在当期《戏剧之家》杂志。
2.征稿结束后,将挑选30名入选者和20名投稿者(未入选者),参加剧本创作理论与创作实践学习,采取集中授课方式,选取投稿作品中部分有较大提升潜力的剧本为讲课案例,邀请国内知名编剧、理论家和评论家,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进行针对性剖析讲解,帮助学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剧本质量。完成培训的学员将获得湖北省文联颁发的结业证书。
3.培训结束后,学员根据学习心得和专家点评意见对各自作品修改提高,然后结集出版。出版作品将全文收录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中国知网),并向省内外相关院团推荐。
4.本活动全程免费,由湖北省财政厅专项资金扶持,欢迎社会监督。
五、投稿须知
1.作者须为湖北籍或在湖北学习工作。来稿须提供电子版,标题须注明“湖北省优秀戏剧剧本征集出版暨创作培训活动投稿”。来稿须提供作者姓名、单位、职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个人简介。来稿须提供300字以内故事梗概。
投稿邮箱:3986160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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