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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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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7-11-17 19: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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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荆门人,与原告袁正珍的离婚案,因为财产纠纷10月14在房县城关法庭已经开庭,但是对方的律师是房县法院副院长浦孝斌的亲兄弟浦孝清,(当时我不清楚,后来才知道)庭审后法官跟我说我可能不会支持你的诉求,后来才明白为什么法官会这样说,就因为对方诉讼代理人的特殊身份,为此我在省法院给院长信箱写过信,却杳无音信,后来又在省长信箱写信,被层层转发,最后转到房县法院,法院的回复很有水平:最高法的规定是法院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及子女不得在本辖区担任诉讼代理,兄弟不在其列!!!这是在接地气的工作,还是在钻政策的空子?希望上级领导能重视一下我们普通百姓渴望公平的心声,给我们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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