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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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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1-16 14: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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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之西:您反映的情况,经云梦县发改局价检部门实地调查核实:1、义堂小学收取的学生生活费和托管费是按照鄂价费(2017)5号及《省教育厅 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在调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有收材料费的现象。2、至于您反映“让每个孩子买平板”的情况是:根据中教协文(2017)26号、鄂教协文(2017)22号等文件精神,云梦县义堂小学是“智慧教室”试点。经过实地调查,在设备调试和实验教学中,相关设备提供人员可能存在推广过平板电脑,也有个别学生购买,但是学校说明未参与,学生反映学校也未强制要求购买现象,而且“智慧教室”试点工作仅开展5天就结束。
以上现象,学校虽然不存在主观故意,但的确管理疏忽。已责令云梦县义堂小学加强管理,今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园进行违反“价格法”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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