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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南省娄底市 2018-6-15 17: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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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局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到发案现场,现场勘查,得知1号停车场即5号楼旁边,设有40个停车位,3号停车场即20号楼旁边,设有34个停车位,共计74个停车位。我执法人员根据案件有关内容,找到华立凤凰城湖北华谊彩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姜经理,做了具体了解:由于小区属于在建小区,地上规划车位数量与业主车辆数量严重不匹配,导致车辆随意占道现象频发,给小区消防和治安带来了隐患。根据建设需要该物业公司临时将该空地作为小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临时停放点,且该物业公司在没有办理物价、工商、城管等部门的许可下,对业主停车进行了收费,我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停止收费,并要求将地面上所设的地锁立即全部拆除,目前,已停止收费,地锁已全部拆除完毕,还业主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襄州区张湾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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