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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948|回复: 2

[已回复] [投诉爆料] 业主的共有面积开发商做其它用途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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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IP属地:湖北省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1:58:53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十堰 » 丹江口市
投诉行业: 房管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上海花园业主公用面积开发商要用于社区办公场地,要在公用面积上建房这是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首先社区入住本小区我们非常欢迎,但是我们小区是个封闭小区,社区并不是专门服务本小区业主的,是整个社区的,那么建在公用面积上就是业主的楼下有架空层,整个小区的业主安全得不到保障,小区就是个公共环境了。开发商有很多房子为什么不给社区用?上海花园售楼部那就有很多闲的房子。还有四号楼五号楼正在建设,靠路边有很多房子怎么不给社区用?社区门口必须在小区的外面才行,不要影响业主的生活出行。
我们掏钱的地方请开发商不要重复利用,我们买房子的时候是看着沙盘房子交的钱,就必须保持沙盘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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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十堰市

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8-6-21 16: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上海花园小区开发商占用公用面积用于社区办公场地的问题,我局迅速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小区公共设施、公用设备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和占用都必须经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二、经调查了解,没有发现开发商占用公用面积用于社区办公场地的现象。
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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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 2018-6-21 16: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你好,针对你反应的问题,我局进行了现场踏勘并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社区及上海花园开发商申请,我局工作人员曾于6月5日对该处拟建社区进行了现场踏勘,经了解,因存在矛盾纠纷,并未同意在该处新建社区用房。我局于6月20日再次对该处现场进行了踏勘,目前,并未进行建设,也未作为物业用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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