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人刘某因滥伐树木被检察院起诉后,积极在原地种植树木补绿。日前,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2017年6月底,刘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将自己在温峡水库灌沟栽植的泡桐树砍伐473 棵,林木蓄积37.6495 立方米。经群众举报后,钟祥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刘某后来主动投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经检察官督促,刘某积极补植复绿,在原地栽种900余棵泡桐树。 检察官表示,把补植复绿作为毁林犯罪从轻处罚的依据之一,通过惩处一个人,能达到教育一群人、恢复一片林的目的。(记者李天学 通讯员金瑞雪) 来源:荆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