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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江西省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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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住在黄石市黄石港区钟楼社区广场路5号疾控中心院内的居民。今年我们院内加装电梯,加装电梯正好在我窗户边,加装电梯后,挡住了我们的采光和通风。我们楼层矮,采光不好,加装电梯后,室内全无光线。电梯加装自改委征求意见,我们本来不愿意装电梯。社区和自改委联手伪造签字同意,并盖章送到有关部门申报。公示我们提出异议。街道办事处出面协调,由于考虑到老旧房屋居住的有一部分是老年人,在把对我们采光影响降到最低的情况下,咨询了电梯安装公司,可以局部采用玻璃建设后,同意加装电梯。当时协调会的意见是加装电梯时,在二楼三楼部位安装玻璃,不影响我们的采光。随后规划局依据胜阳港街道办事处、钟楼社区出具说明,在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调整了电梯建设方案后,给加装电梯办理了手续。但是在电梯建设中,高层住户为减少工程造价,拒绝采用玻璃建设,导致我们低层住户采光收到极大影响。为此,我们向电梯增设的主导部门房产局反应,要求暂停建设。目前,就电梯安装方案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作为低层住户本以为我们牺牲部分通风采光,让大家能把电梯做起来,是个好事。但是没想到确出现了高层住户只考虑自己的情况。让我们真的非常意外。为此,有居民打电话谩骂我们,有居民在我们大门吐痰,倒垃圾。在加装电梯上,没有要求经济补偿,没有提不合理要求。仅仅在电梯建设时,要求减少对我们采光的影响,就成为高层住户的众矢之的,也被社区街道认为影响了示范工程建设。高层住户如此违背诚信,丧失道德,让人心寒。难道真是坏人变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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