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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8-7-16 16: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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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反映的“水怡苑小区不动产证难办理”的诉求,我局已收悉,立即展开调查,现将调查核实意见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项目由宜黄县恒昌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您购买了水怡苑小区4栋一单元301房,并办理了预告登记、预抵登记。我局联系该公司后得知此项目尚未办理规划验收、工程质量竣工备案、土地验收等手续,所以开发商无法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待以上手续完善后,由该公司持以上及其它相关资料到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办结后,您和该公司持以下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1.申请表(买卖双方盖章、签字);
2.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3.不动产发票;
4.契税完税证(地税窗口);
5.丹江口市房屋转让确认书(房产局交易窗口办理);
6.商品房买卖合同;
7.该公司首次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复印件。
您可以依据《商品房购销合同》的约定,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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