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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8-8-7 15: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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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天涯孤反映上刘村村长强占耕地舆 情 回 复
网友“wx_天涯孤_Y7004”:
你好!
你于2018年7月23日在荆楚网上反映了“上刘村村长强占耕地私自买卖”的问题,具体为“上刘村七组几十亩耕地被原村长刘传进、刘先普,现任村长刘小军强占并进行私卖,刘传进强占耕地挖渔塘,成为其私人资产”。
对你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组织专班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强占私卖耕地的问题
上刘村七组、九组位于镇郊,七组靠近四化大道北的耕地,在上世纪90年代,因为城镇建设需要进行了规划调整,四化大道东延与新建街相连,其南北两侧规划建房,统一了房高、房宽的标准,由村委会出面协调,承包地的农户得到了相应的补偿,建房户依法取得了建设规划许可,进行了土地登记。2017年至2018年上刘村委会在接到七组村民申请建房的要求后,2018年3月26日村召开了党员代表会议,协调安排宅基地4宗,收取协调费2万元,已上集体收入。
2014年2月28日,上刘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用九组靠近东环路的7.5亩地用于招商引资,之后与武汉市西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东环路段。西亚公司委托刘先普出资31万元补偿耕地承包农户,其中胡早字、刘先佑、刘志祥分别获得补偿款18万元、10万元、3万元,共计31万元。2015年村委会经与西亚公司协商,于3月10日召开了村党员代表会议,由村委会将征用地中间的30米宽门面出让给刘小波建酒店,15米宽作2宗宅基地出让给个人,获得资金18万元,已上集体收入。另外15宗宅基地和嘉逸酒店后面的一处土地由刘先普出让,其中13宗宅基地以每宗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村民,2宗地以每宗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村民,共计49万元;嘉逸酒店后面土地以6万元的价格出让用于修建停车场,合计55万元。
以上几宗土地的处置,均召开了村党员代表会议,承包耕地的农户获得了土地补偿款并签定了协议,不存在强占私卖的问题。
二、关于强占耕地挖渔塘的问题
七组渔塘原先就存在,2001年,由村委会发包给刘传进承包,有承包合同,不存在强占。现村委会经与刘传进协商,已收回渔塘的承包权,并重新进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本村七组农户可以优先承包。
感谢你对村务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彭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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