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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8-8-24 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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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14年5月,襄阳虹景实业有限公司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将解放路拉美步行街小区1、2号楼之间的天井封闭成三层面积为1601.76平方米钢架结构的建筑物。2017年2月10日已向该公司送达内容为“责令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1601.76平方米钢架结构房屋的行政处罚”的《襄阳市樊城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0170007号)。该公司在规定期限未履行处罚决定,于2018年3月6日送达了《襄阳市樊城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催告书》(20180013)内容为:“2018年3月20日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樊城法院已将该处违建进行查封,待法院解封后,樊城区城管局将按照《襄阳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规定,督促屏襄门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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