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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 2018-8-1 1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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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当阳市王店镇收到投诉后,立即安排白河村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白河四组彭祖伦的养猪场在粪污处理设施未建设完工就开始养殖,市畜牧局和环保局督查时已下整改通知书,但其没有做出整改,还私自把猪粪用抽水机直接排到河堤,污染河水和下游水田。
王店镇委、政府高度重视此事,7月31日,联系市畜牧局组建专班前往白河村,依法对彭祖伦下达了关停通知。
根据要求,专班丈量了猪场面积,查看了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清点了当前存栏量。在了解到该养殖场已对外出租后,专班要求两方到场,向其宣传了当前养殖场环境治理要求,一起学习了《畜牧法》、《湖北省畜牧条例》以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其养殖场存在的粪污处理设施未建设完工就开始养殖,且对环境造成污染进行了明示,最后依法对其做出2点处理要求:1、对全场581头生猪移除该养殖场;2、清除所有的粪污,清理已污染的环境。整改期限为7日。养殖场主向专班反映了当前存在的困难,并原则上同意并在整改清单上签字。
当阳市王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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