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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随州市 2018-8-9 10: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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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8.3.2(b)规定“瓶体焊缝不允许咬边,与瓶体焊接的零部件的焊缝在瓶体一侧不得有咬边”之规定,我局立即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及市局、省特设院随州分院的相关专家对厉山及随县辖区的部分液化气钢瓶经销部进行检查,共检查液化气钢瓶经销部6个,检查新旧的液化气钢瓶数量700余支,发现有4支液化气钢瓶存在咬边现象,不合格率0.58%。通过检查、调查核实,瓶体咬边问题不是普遍现象。
根据专家分析,造成不合格产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液化气钢瓶都是机器人焊接,因设备调试和工艺等原因,产生不合格产品;
2、所属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的监督检验只是针对批次进行抽样检验,不是每只都进行检验,如果该批次抽样的样品检验合格了,就出具监督检验合格报告;
3、生产厂家的最终出厂检验不严格。出厂合格率没有达到100%。
二、处理措施
1、责令液化气钢瓶经销部不得销售以上不合格的液化气钢瓶,并将不合格液化气钢瓶退回原生产厂家。
2、责令液化气钢瓶经销部严把进货质量关。
3、县质监局将该问题反馈至生产企业所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在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的同时,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不合格的液化气钢瓶。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辖区内的所有液化气钢瓶经销部及液化气站进行检查,严查销售、经营不合格液化气钢瓶,杜绝不合格的液化气钢瓶流入市场。
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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