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朗园物业违反《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 1, 业主车辆进出: 条例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主体应为每户业主免费配置出入证,而楚天都市朗园却规定未购买车位的业主不得进入小区,偶尔放进去,还得看保安的脸色. 2,公示服务内容: 条例二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主体要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但是,楚天都市朗园物业未进行公示,服务质量差。收物业服务费,应该公示哪些服务,收费标准,受业主监督; 3, 物业变相停止服务:条例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主体不得变相停止服务,但是,楚天都市朗园物业,在8月1号物业费到期后,马上停止门禁卡使用,让业主有家不能回; 4, 恶劣天气时,业主的安全无法保障: 下雪时,整栋楼的楼道都是雪,回家经过走廊,非常危险,甚至有从高层坠落,造成生命安全,物业或开发商应该密封过道,加固走廊的护栏; 5, 物业收费公示: 条例十一条规定,物业应该每半年公示一次物业收支情况,但是,并没有公示。 望有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给业主带来好的生活环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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