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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 2018-9-5 11: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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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理解,您提出的咨询现告知如下: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您缴存地在上海属于异地缴存户,可持异地(上海)缴存证明及携带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购房地房产套数证明等相关手续到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需要另找一位担保人,担保人为十堰市(单位或企业)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同时为降低贷款风险,要求对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提供一名担保人,担保人为十堰市(单位或企业)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未给他人作担保(担保人可更换)
若您还有疑问,请您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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