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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8-9-26 14: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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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春园路厂区,位于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西路71号,法定代表人:刘玉亭,经现场核查,该企业不存在对外租赁生产经营的情况。
2018年5月,该公司岘山厂区维生素B1生产线投入试生产,春园路厂区维生素B1生产线停产。由于新厂区仍在调试过程中,维生素B1部分中间体需要在春园路厂区生产,该公司于7月对春园路厂区108氧化工段和SB1工段进行了扩建。
2018年7月9日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对该企业春园路厂区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对108氧化工段和SB1工段露天进行扩建,当即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环境监察意见书:1、责令其停止建设;2、拆除已安装制药生产线并恢复原状;3、要求该公司春园路厂区维生素B1生产线于2018年9月30日前停止生产,该公司环保负责人签字同意并表示将遵照执行。8月21日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春园路厂区已将108氧化工段设备拆除,但SB1工段设备未拆除,并有生产过的痕迹,厂区内有淡淡的药味。发现该问题后,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再次下达现场环境监察意见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SB1工段的生产,并拆除该工段的生产设备。
下一步,区环保局将督促该企业尽快拆除生产设备,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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