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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江苏省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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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地: |
荆门 » 钟祥市 |
投诉行业: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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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湖北钟祥人,本是湖北省京山县某校老师,为避免和爱人两地分居于2017年4月份受聘湖北省钟祥市东方之星外国语学校(位于王府大道北汽车城对面)。
2017年5月份和学校签劳务合同之前,该校校长李X要求我在上班之前缴纳10000块钱押金并承诺之后会退还于我,基于对学校,对校长,对**的信任我同意了这霸王款条约。
始料不及的是8月中旬有了宝宝由于体质太差医生建议养胎一年,第一时间和校长李联系并请了产假。在养胎期间学校未为我缴纳社保,未发放基本工资。
现在宝宝4个月我又不幸患了肾结石,家里仅靠丈夫微薄的收入维持我们一家三口的开支,生活入不敷出,看着嗷嗷待哺的婴儿我实在走投无路,于是联系校长李希望他能退还我之前缴纳的10000块钱押金,令人心寒的是李拒不退还甚至还扬言说学校老师像我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最后都不了了之。
大学老师的话还犹言在耳,做教育做得就是良心,良心没了教育也就垮了。德高为师,身正为范,一个学校由这样的领导者管理着,我不知道这样的学校有着怎样的文化建设,怎样的前途和未来。现如今我只想通过社会各界的力量拿回属于我自己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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