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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州市 2018-10-26 16: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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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教师待遇落实
荆楚网网友:
2018年9月,我们接到上级部门转交的《关于就网友反映“教师待遇落实”等情况进行回复的函》(网调函【2018】1615号),信函反映网友“x4ever”的帖文受到网民极大关注,其帖文反映襄阳市区和部分县市很多学校都发放了五项奖励(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党建先进单位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奖、目标责任奖、文明单位创建奖),谷城县公务员年底多发几个月工资、教育系统的老师没有发放。接到信函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的结果回复如下:
依据《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公务员奖金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谷人社发[2015]30号)文件精神,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后的奖励性补贴项目有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党建先进单位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奖、目标责任奖、文明单位创建奖等五项,且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上述五项奖励性补贴必须以相关部门文件或考核结果为依据发放,且发放标准也有严格规定,其中: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奖、文明单位创建奖发放标准(在职人员上年度本人一个月工资总额,离退休人员上年度本人一个月离退休费总额),目标责任奖发放标准(先进单位在职人员本年度每人6000元,离退休人员按在职人员标准的50%执行,达标单位在职人员本年度每人5000元,离退休人员按在职人员标准的50%执行),党建先进单位奖发放标准(先进单位在职人员上年度本人一个月工资总额,离退休人员上年度本人一个月离退休费总额。合格单位在职人员上年度本人一个月工资总额的70%,离退休人员上年度本人一个月离退休费总额的70%)。
据了解,我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性补贴一直按上述规定发放,但所需经费都是由各单位从包干经费结余经费和自筹经费中解决的。学校公用经费都很紧张,绝大多数学校经费没有结余,且政策规定公用经费不能用于发放教师工资。部分学校即使有相应级别的奖项或通过了相应的考核,也无法筹措足够的经费为广大教职工发放相应的补贴。而襄阳市区学校教师五项奖励性补贴经费已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他有关县市财政部门也只拨付了部分专项经费补助学校发放奖励性补贴。
我县教师承担着全县七万多名幼儿和中小学生教育教学任务,工作十分繁重、辛苦,为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县教育局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逐步将教师奖励性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特此回复。
谷城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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