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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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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爆料
投诉地: |
荆门 » 京山县 |
投诉行业: |
城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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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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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领导:我于2018年5月12日反应湖北世达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京山数码传媒广场项目严重超容积率(超容积率高达近40%)的情况,得到了各级信访部门重视。7月12日京山县规划局做出了处理意见并下达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但处理意见完全流于形式,本人完全不予接受。现针对处理意见,向京山市规划局提出质疑如下:
1、你们答复所说的2011年7月湖北世达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向京山县人民政府打报告,拟引进广州电子城、深圳华强和赛格电子城、北京海龙电子城、上海现代电子城等国内知名品牌商家申请调整容积率,那么:1)参加评审的部门、专家有过调查和调研吗?如果有,哪么,参加调研的相关人员需对这些虚拟的项目是否应该承担相关责任?2)申请方没有提供和这些虚拟的(网上找来的)品牌商家的任何协议或合同,就凭一个拟引进的一纸空文县住建局就有权力增加约35.6%的容积率,使国家损失约253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吗?
2、即便是如你们答复所说,县住建局是根据国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而增加的容积率,那么国家土地资源属于国家,容积率增加部分至少要按规定补交出让金吧?请问开发商补交了多少出让金?
3、县住建局组织评审,仅凭湖北世达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一个概念方案,容积率提高了1.01,这不是一个小数目,请问:1)都有哪些领导及专家参加评审?评审依据是什么?就是一个毫无价值的概念方案?2)是开发商怎么报就怎么通过?还是领导授意?还是另有内幕?3)在京山仅凭一纸空文、一个概念方案,县住建局就可以不经过公示而凭空增加这么高比例的容积率,那京山所有的开发商就讨国家的大好了!这对京山人民公平吗?4)在京山所有的“招拍挂”是不是都和京山数码广场一样流于形式,这样的话公理、正义何在?这样的话土地增容效益变相进入了私人的口袋,国家的利益何在?
4、你们说2014年3月13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京山数码广场容积率调整为2.81,请问:1)2014年5月京山数码广场开工建设时,有调整过的土地、规划和施工合法手续吗?2)为什么2015年11月京山数码广场项目开盘时只能按1.8的容积率办理预售许可(实际已按2.81建设)?3)为什么在2016年10月项目已基本完工,商业还没通过预售许可?
期待一个合理的解释和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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