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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夷水仙居业主委员会私自剥夺物业权利,私自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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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8-8-27 20:45:36 |阅读模式
恩施市夷水仙居小区里面,少数业主煽动其他业主剥夺物业管理权,成立业主委员会私自收取停车费用,私自挪用经费不予以公示,在夷水仙居小区微信群里只要提出了跟业主委员会不同的建议,他们给别人乱扣帽子说是开发商要么是物业等等(附图),带头人一共有几个一名律师叫万珏、黄恒、杨世伟(收取停车经办人),陈医生(卖助听器的每天都在煽动人心)、业主委员会多次把业主自己的车堵在小区外,即使进去停车后还收取费用,这费用是业主委员会收取的每台车都要收取!性质及其恶劣!另外附上视频一个(业主跟所谓的业主委员会争吵,不允许业主的车进入小区)。他们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煽动人心去签字(为了达到70%业主同意,可以喊人代签字等等,据我所了解到目前为止同意他们这个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票数不足40%,附上图片),这些所谓的业主委员会很大一部分从来不缴物业费!当了业主委员会还收取他人业主费用!!!天理何在???希望政府重视!

8月23日,湖北省恩施州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田文银向本网记者反映:2018年8月19日湖北省恩施市“夷水仙居”小区业主委员会张贴 “通知”,公开煽动“地下停车位的建设成本已经摊入到房价中”,面向全体业主征求意见。召集不明真相的业主到物业服务处办公室处签字,无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已经租赁车位的第二辆车强行收费(每台每月50元),并且对已经收取的广告费的去向不进行公示。致使“夷水仙居”小区有两台车的业主有家不能归,有车位不能停,造成小区时常混乱,恩施市公安局红庙派出所一日数次出警调解纠纷;“夷水仙居”业主委员会私自在小区进出口私设门禁,业主摩托车、电动车每台必须缴纳伍元,否则不能进出小区,业主委员会每天召集七八个年轻人守候在进出口,业主敢怒不敢言。另业主进出门除发放的三个出入卡外,家里人多的必须购买一个三十元的出入卡。


随后,记者深入“夷水仙居”小区、湖北省恩施州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物业公司调查了解——“夷水仙居”小区系由湖北省恩施州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并于2014年9月20日正式交付业主使用,现该小区住户总计512户。


该小区总计车位只有305个,属于该公司享有权益的216个。其中,地下室人防区85个,人防区外72个(含已向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还建10个),架空层84个(含已向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还建15个)。室外地面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车位只有65个。车位严重不足。


自2014年9月20日交房以来,该公司在背负高额的车位建设债务的情况下,一直免费将其所有的216个车位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还额外承担车库车位的维护维修等全方位服务费用,仅在2016年10月份,该公司就替小区业主向前期物业公司支付了壹拾叁万元的车库使用服务费,目前仍欠物业公司2016年11月至今年6月份期间的地下车库水电费和维护维修等服务费用近十余万元。


湖北省恩施州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经理袁运泽向记者介绍:为缓解沉重的经济压力和负担,该公司曾于2017年9月决定依法依规启动地下停车系统对216个车位进行有偿使用管理,然而,长期免费享受和使用车位已导致业主习以为常,完全无视该公司合法权益已受到严重侵害的事实,聚众闹事,阻扰该公司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经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恩施市房管局(现恩施市住建局)、恩施市公安局红庙派出所等部门出面调解,该公司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听从职能机关暂缓启动有偿使用车位的建议作出让步,继续免费为业主提供停车位。


2018年5月18日,根据恩施州人民政府颁布的第3号令,该公司决定启动停车系统并开始租售停车位。当日业主又无理闹事,在住建局的协商下该公司又一次作出让步,并按政府要求办理确权手续。由于经办机构还未知具体办理确权的细节,且多次咨询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故至今未能办理停车位的确权手续。但除租赁给业主的车位外,其余剩余车位仍然由业主免费使用。


2018年8月19日,业主委员会张贴公告,单方面强行认定“人防区、人防区外和架空层的216个车位不属于该公司”,并据此与物业公司强行启动原地下停车系统对所有停车位进行收费,该行为不仅致使该公司原向业主已经出租的车位无法使用(例如业主家里有两辆者,必须给业主委员会每月额外缴纳50元停车费,否则不得进入小区),还借此机会私自利用该公司的车位进行收费,为业主委员会创收。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这种恶劣行为除了严重侵犯到该公司的财产权利外,还导致有房有车的业主有家不能归,有车位不能停,已经引起小区业主的公愤,扰乱了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堵塞小区进出口的事件经常发生,红庙派出所一日数次出警解决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暂缓启动有偿使用车位的行动只能是短时间的权宜之策,但不能完全无视该公司的合法财产一直被侵占下去,合法权益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继续放任业委会的这种违法行径不予以管制,他们将会变本加厉,更加肆意妄为,势必造成经常性的群体纠纷,后果不堪设想。


本网将继续此事态的发展。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物业服务与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七款规定: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物业服务经营活动。




里面带头人有一名律师(业主也是业主委员会带头人)是知法犯法希望政府认真调查此事!!!



只要发了跟业主委员会不同的声音就会对他人调侃和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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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目的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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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了解车位属于开发商,私自占用还收取费用

据我了解车位属于开发商,私自占用还收取费用

据我了解车位属于开发商,私自占用还收取费用

据我了解车位属于开发商,私自占用还收取费用

业主委员会收取停车费

业主委员会收取停车费

业主委员会私自发公告

业主委员会私自发公告

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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