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返回列表
查看: 3659|回复: 0

[已转交] [投诉爆料] 沙洋学府名苑违建

[复制链接]
东湖网友

IP属地:湖北省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8-8-29 15:18:26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荆门 » 沙洋县
投诉行业: 城建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一、 小区1栋、4栋、9栋及综合楼商铺擅自改变原始建筑的规划结构,在既有墙体上开门,属于违建行为(建筑规划中此处并没有门,那么在装修过程中穿墙打洞,则改变了小区原有规划结构,已属违建行为),并且它是通向小区内部,外来人员可随意进出小区,严重侵害了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业主们要求恢复原状。
      二、餐馆经营者任意在楼道内、外墙承重墙上打孔穿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排烟破坏我们的绿化带,在小区内随意安装排烟管道,侵占了我们的公共用地 。在消防通道建立钢架楼梯。在《中华人民**物权法》第一编第一章第四条中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同样,在《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外墙面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与物业不得擅自处分,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以格式条款约定外墙归其使用属于无效条款。所以外墙的利用必须要经过所有业主同意。
以上法律法规明确表述了外墙属于业主共有,也受到法律保护!
      开发商、物业、商户为什么要一次又一次践踏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生活的地方而不是他们肆意妄为之地。自作主张做出那么多伤害业主的行为然而在问题出现后却置之不理,以时间来淡之。
      恳请、恳请、恳请相关部门介入,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