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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投诉爆料] 咨询下建始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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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IP属地:湖北省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8-9-12 11:11:47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恩施 » 建始县
投诉行业: 政府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我们家是2017年上半年确定异地扶贫搬迁。下半年10月份,我结婚。由于父母身体不好。常年生病。小妹还在读书。所以我便留在家中。户口未迁走。但在今年9月份,却告知我不能同家人一起享受异地搬迁,将我踢出。这样合理吗?说是出现新政策?难道国家政策一天两天都在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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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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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

发表于 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 2018-12-20 16: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荆楚网网友匿名反映“咨询下建始县扶贫办”等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您对家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关注和关心!
你于2018年9月12日在荆楚网匿名反映的“咨询下建始扶贫办”等情况的留言建始县扶贫办已收悉,针对你反映的“我们家是2017年上半日年确定的异地扶贫搬迁。下半年10月份,我结婚,由于父母身体不好。常年生病。小妹还在读书,所以我便留在家中。户口未迁走。但在今年9月份,却告之我不能同家人一起享受异地搬迁,将我踢出。这样合理吗?”的情况,迅速安排办理。因你反映的情况有点特殊且没有告之具体的家庭地址,无法入户核查具体情况,只能针对你反映的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动态调整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申报条件:一是申报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硬伤户除外);二是因住房安全得不到保障急需解决的;三是生存条件恶劣,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 方人”的地方的;四是要有搬迁意愿的。
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申报程序:一是有搬迁意愿的贫困户本人申请;二是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入户核查;三是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四是村公示;五是上报乡镇审核确认;六是签订合同,组织实施。
三、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人口确认:符合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贫困家庭人口坚持以户籍人口为准,结合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相关政策,依据纪委“互联网+监督平台”系统比对后,据实核定。例如:贫困家庭中娶的儿媳妇或上门女婿,户籍关系不在现有家庭中,但长期生活在一起,共享家庭收入,督促其将户口行迁至生活地,履行好相关手续后,原则上可作为其家庭人口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再例如:原贫困家庭中已出嫁的女儿或倒插门的儿子,即使户籍在原家庭中,但没有共享受家庭收入或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原则上不得作为其家庭人口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过程中,还有许多很细的要求,要根据申请对象家庭的实际情况来认定。如网友还需了解更详细,可电话咨询,建始县扶贫办咨询电话:0718-3223528,建始县易迁办咨询电话:0718-3921620,或欢迎到建始县扶贫办和建始县易迁办当面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家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关注!
                              
建始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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