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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8-12-26 21: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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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同志:
您好!因前荆楚网账号认证等原因未能及时回复,敬请谅解。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襄州区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年检、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襄州教文[2018]73号)文件精神,肖湾办中心学校于2018年6月6日至6月7日组织专班对片内各幼儿园进行了年检初评,检查中发现管道局幼儿园两辆校车(车牌号分别为鄂FLQ633、鄂FLQ559)标识过期、未办理校车标识证。根据《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鄂教幼高[2016]5号)文件要求,违规使用校车的属于一票否决项,所以肖湾办中心学校取消了管道局幼儿园2018年年检资格。因此管道局幼儿园不属于2018年年检合格的幼儿园。
再次,感谢你对襄州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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