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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8-10-10 16: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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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来信收悉,您反映的情况我单位已于2018年9月17日上午10时20分由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带队对该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对您所反映的东街录单花店占道经营现象,我单位执法队员已按规定程序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处理。
由于保康县公交3号线即将投入使用,途径保康县东街(县政府至县宾馆路段),保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已经加大对东街(县宾馆至县政府路段)的管理力度和强度,并将形成常态化管理。最后真诚的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系、支持保康县的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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