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我举报丹江口市丹江大道工人体育馆对面“乐泰亮甲”售后服务点,以“免费体验为诱饵,大肆虚假宣传,夸大保健品的功效作用,并以保健品冒充药品,非法行医;打包销售,谋取暴利;坑蒙欺骗,坑害老年消费者,致使受害者药物剂量严重超标,药物相互冲突,导致受害人生命危急,入院抢救,才幸免于难。其行为匠心设计,手段巧妙,性质严重,危害极大,为了遏制以上违法犯罪行为的蔓延,扼杀坑蒙欺骗行为,减少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我为此举报。
丹江乐泰亮甲店存在以下事实: 一、存在虚假宣传的事实 1、从事件起因看:丹江乐泰亮甲售后服务店实施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虚假宣传(例:发卡宣传、进店宣传、过程宣传、结果的宣传)。 2、从受害对象看:选择女性偏多(弱势群体),目标是老年人(亚健康群体),容欺骗,易蒙骗。 3.从设定方式看:以“免费体验,一次见效”,“买正品,送赠品”为诱饵,锁定目标客户,采取劝导法、离心法(老人与家人的爱心分离)、激将法,打”关心牌”、“诱饵”钓鱼。 二、存在夸大保健品功效作用的实事 1.从使用过程看:确把保健品冒充药品使用,“不觉晓口服液”说明书上注明“促进睡眠”而店员硬说“有促进微循环,扩张血管,使血液送达指尖,催生新甲的作用”。从使用时间看,“不觉晓口服液”的使用时间,正好安排在上午泡脚时服用,这显然不是为了助眠,也验证了它所宣传的“促进微循环,扩张血管,使血液送达指尖,催生新甲”作用的目的,这是不允许狡辩的。 2. “升甲牌升甲片”口服片,说明书注明“增强免疫力”,可店员却说“对指甲的再生起催生作用,是灰指甲的专治专用药”,也证明店员确确实实把它当成药物使用的。从使用时间看,“升甲牌升甲片”口服片的使用时间,正好安排在早晨、晚上各一次,每次3片,显然这样的安排不是单纯的“增强免疫力”,是为了体现它的药用价值。这是不容狡辩的。 三、存在非法行医之嫌的事实 1.“对症施药”是医师岗位资格职责,本店无行医资质,从店长到店员都是非专业人士,岂能“对症施药”?从设定的方式看,不敢用处方药,就用保健品冒充药品,从选用手段上看,对上级行为隐蔽,规避监管,对受害人体现为“标本兼治、治、疗并举”,给患者以大爱、仁义、体贴、关怀,其用心无德、违法、欺骗、侵权。 2.本店《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是:化妆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一类医疗器械、消毒产品零售;美甲服务及咨询,足浴服务等,没有按摩、刮甲、拔甲医科手术类别,一个本无资格的修脚女,也岂能按摩、手术刮甲、拨甲吗?实属超范围经营,真是胆大抱天,草芥人命。 四、存在强买强卖、捆绑销售,牟取暴利的事实 1. 强买强卖,牟取暴利:每次泡脚先后用到肤泰杀菌粉,.抑菌霜、抑菌膏、荣甲膏四种药,这是药吗?是药既有效,何必用这么多种,剂量超标吗?这么多药的效果又是怎样显现的?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是为了浪费产品,以多买药,牟取暴利。 2.捆绑销售,牟取暴利:本店在美甲服务及咨询和足疗服务中,之所以把虚高价格的保健食品,捆绑销售,与治疗灰指甲毫不搭边,完全是为了销售产品,牟取暴利。实属坑蒙欺骗,宰割钱财。 五、存在不开发票、偷税漏税,规避法律制裁的事实 1.丹江乐泰亮甲店自2018年6月21日登记办照,距今已三个多月,仍未办理《税务登记》,未履行义务纳税,按受害人消费额的平均数计算,大几十人的群体,每月营业额超15万元,正在偷税漏税,理应追缴。 2. 丹江乐泰亮甲店现已收容顾客60多人,每人每月消费额都在2千至3千元左右,法人钱功军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没有税务登记),以此逃脱消费者持证维权的风险,逍遥法外。 综上所述,我特地向市工商管理局,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市药监局举报其非法经营的事实,请求相关主管部门: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侦查,彻查其上诉事实,遏制其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的违法犯罪,打击其坑、蒙、欺、骗的行为。 2.我相信我们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能力,排除一切干扰,不惧私情的履职尽责;我也相信我们的岗职人员有信心查得清楚,处理的干净。 3.最后希望,不负使命,不辜信任,一切用事实说话。 201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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