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
根据鄂政办发(2013)20号和鄂纠办发(2013)8号文件精神,荆楚网负责承办湖北政风行风热线(网络版)。荆楚网“网络问政·民生热线”栏目是网友的网上互动交流平台,宗旨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9月1日—9月30日,共收到846条有效线索,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天门市等地回复共531条,其中得到了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神农架林区房管局、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神农架林区木鱼镇人民政府及丹江口市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的28条主动回复;得到了恩施市人民政府、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硚口区人民政府、襄州区人民政府、汉阳区网上群众工作部、武汉市洪山区城管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的503条积极回复。
荆楚网“网络问政·民生热线”向相关部门转达线索共798条,截至10月9日,仍有315条网友留言尚未得到回复。部分问题,因涉及事项较重大且复杂,有关单位(调查组)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届时如有回音,请在《网络问政·民生热线》中给予回复。
一、《网络问政·民生热线》2018年9月回复精选 9月26日,网友在荆楚网“网络问政—民生热线”上发帖称:襄州区民发广场把门前航空路旁的非机动车道占有后,对停在政府划定的三车停放线内的车辆也收费,作为一个市民觉得很不合理,本来路的旁边就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和盲道,这都是公共设施,现在却变成个别人的敛财渠道了。希望有关部门查证。
9月28日,襄州区城管局就该问题回复:
此处属于民发广场物业管理范围,并办有营业执照,物价局也出台收费标准,属于合法经营,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无权管理,但执法人员可规范管理秩序。
2、网友咨询洪山一小区内幼儿园是否有办学资格 区教育局:违规招生要求整改
8月29日,网友在荆楚网“网络问政—民生热线”上发帖称:平街的东方雅园一期仟籽国际幼儿园、东方雅园二期18栋金色雅苑幼儿园、东方雅园三期13-14栋之间志信幼儿园是否有办学资格,证件是否齐全?
9月27日,洪山区教育局就该问题回复:仟籽国际幼儿园、金色雅苑幼儿园、志信幼儿园目前均未到洪山区教育局备案。目前教育局工作人员已约谈了金色雅苑幼儿园、志信幼儿园的负责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下一步将督促其整改到位,到行政审批局办理相关的证件。2018年9月5日,洪山区教育局发展规划科工作人员联合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走访其中的仟籽国际幼儿园,对于其办学过程中存在的无证办园、违规招生等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9月30日整改到位。如您还需进一步咨询,可致电洪山区教育局发展规划科,联系电话:027-87884036。
9月11日,网友在荆楚网“网络问政—民生热线”上发帖称:现在是秋天了很想开窗睡觉,但是附近的飞达夜市每晚都要吵到凌晨3点以后。
9月21日,英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就该问题回复:飞达地段夜市扰民问题由来已久,由于该地段经营户较多,全部取缔不够现实,相关部门多次整治也治标不治本。为从长远考虑,县政府引进夜市街建设项目,寻求彻底解决夜市扰民问题。目前夜市街建设尚在进行中,相关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尚未具备入驻条件。但今年9月5日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中,县领导已作出承诺,年底完成相关设施建设,一年内解决街面夜市不规范经营问题。夜市搬迁前,城管执法部门一直坚持巡查,要求经营户爱护市政设施、保持环境卫生、控制经营时间,今后,我们也会持续加强夜市摊点管理,确保夜市文明经营,最大限度减少各类扰民问题。
4、体育西路双向通道被垃圾桶挤占成单向通道 江岸区城管委:已转移 9月6日,网友在荆楚网“网络问政—民生热线”上发帖称:在体育西路和秋桂街交叉口(位于体育西路上),每天早上有五六个绿皮垃圾桶占用体育西路路面,导致体育西路双向通行能力丧失,严重影响376等公交路线的正常行驶,而且对过往社会车辆及非机动车辆造成影响,容易引发碰撞事故,期待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并解决。
9月20日,江岸区城管委就该问题回复:您反映的问题江岸区城管委环境卫生管理科立即联系塔子湖街道调查,经现场查看该处侵占路面的垃圾桶系尚都一品小区物业垃圾清运的垃圾桶放置点,塔子湖街道城管执法队员已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将垃圾桶摆放位置转移至不影响车辆通行的点位,严禁占用道路进行垃圾转运,江岸区城管委市容管理科环卫督察组也将重点对此处进行检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9月12日,网友在荆楚网“网络问政—民生热线”上发帖称:咸安区东门小学学前班今年开学预收2000元学费,可昨天通知家长到学校拿收据,结果收据只开1500元,收费与收据金额不同,经与老师沟通,说有保险费和其他费用,保险费是自愿交,现在变成强行收而且还没有收据凭证。
9月18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就该问题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东门小学学前班预收2000元,其中1500是学校收取的学前班保教费,该项是学校的事业收费,已经向学生家长开具了《湖北省学校专用收据》;另有220元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该项收费由学校统一上交给区人社局,统一办理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
还有90元是学生平安保险费,以家长自愿购买为原则,保险单待到保险公司确认后再由保险公司统一发放,近期可以发放到家长手中。余下的190元已退回给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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