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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8-10-18 1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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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后,我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针对路段有油漆气味的问题立即开展排查,经查,该路段涉嫌油漆工艺的工厂为湖北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针对湖北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气味扰民问题,2018年8月至今,我局对其开展过多次执法检查,该公司喷漆一线、二线底漆废气通过水帘式漆雾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固化废气通过二次燃烧处理后排放,检查过程中设备均正在运行,但现场存在刺鼻性气味。8月6日至7日,我局委托湖北晶恒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湖北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等19个点位进行监督性检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中二甲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苯、二甲苯、甲苯、VOCs参照天津市地标《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满足表5中其他行业厂界浓度限值;乙苯有检出,因无评价标准,无法对其进行达标评价。该公司有组织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标准;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有检出,因无评价标准,无法对其进行达标评价;其二线底漆北侧排气筒及南侧排气筒废气中的VOCs参照天津市地标《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超过标准表2中的表面涂装工业中调漆、涂装工艺排放浓度限值。湖北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气味扰民问题属实,但因国家、我省以及我市暂未出台相关有机废气排放标准,且该公司按原环评要求安装有相关废气处理设施,我局无从对其作出处理。针对上述情况,我局于2018年9月10日特函询市大气办,请求给予相关指导性意见。截至目前,市大气办还未对我局进行回复。9月30日,我局对该公司下达关于其涉VOCs工段升级改造的督办通知,要求其加快进度并每十五日向我局报一次改造进度,直至升级改造完成。同时我局针对湖北新日电动车也多次开展夜查行动,经查,该公司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漏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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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综合执法二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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