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翰林小区,自住户收房到目前,物业公司纠纷不断,前几天法院强制执行撤离,听现物业说前物业(十堰福瑞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移交业主档案、收费台账、装修管理等资料,作为物业公司特性理应移交,该公司已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目前,该小区开发商已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二堰街办已批准,但因原物业公司(十堰福瑞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移交上述资料,给目前的业主成立业委会(需要业主真实信息及缴费情况)及日常住户生活等带来阻力及极大不便,请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迅速处理。 根据目前的情况,建议将依法追回的相关资料(业主档案、收费台账、装修管理等)暂移交至高校园社区监管。保障住户的正常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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