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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 2018-10-26 16: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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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经安家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1.八道河村三组修建村级公路,该公路在2005年以前路面宽度为6米,两边建有路边带,后经农户自行前往路两边的路边带耕种,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限,该公路仍属于村级公路。2.该公路在规划设计时,已经取得路边带耕种者的许可进行公路的修建。3,该村级公路在修建之前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对于“因修建公路对路边带耕种者的“耕地”不予赔偿“”已经通过大会讨论,达成共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欢迎广大群众对我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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