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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十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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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8-12-25 1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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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向茅坪村委会了解情况如下:某某兵、耿太强二户房屋坐落在茅坪村一组集体老猪厂,某某兵于1998年拆除旧猪厂重建房屋,某某永于1983年拆除旧猪厂重建房屋(该房屋原属某某永,其进城务工后,1993年将房屋卖给侄儿耿太强),该处原有一条小路(土路)约60公分宽,从两户房屋至起通村公路。耿太强、某某兵二户于2006年新开挖宅基地,将原有小路挖掉,耿太强2007年新建房屋,房屋建好后又将原有小路修通。某某兵于2013年新建房屋后未修路,与耿太强同走一条小路。
近期茅坪村正在进行对通户道路进行硬化,各户在硬化道路前,需自行将路基修到2米宽,村委会负责道路硬化,村民也都非常支持。
2018年9月8日,耿太强为解决两家出行难问题,便想把门前原小路挖掉,重新修道场挡墙,将路基修改到2米宽。施工前耿太强与某某兵也进行了口头协商,某某兵也同意了耿太强修建道场,某某兵说:“你修道场挡墙可以,只要不影响我今后走路都行”。耿太强于10月1日前往市内购买修建道场挡墙材料,10月4日材料到现场,某某兵并未表示任何异议。但耿太强10月5日在施工过程中,某某兵女婿田某回到某某兵家中发现后,不同意耿太强的修路意见。
某某兵也及时与村委会取得了联系,村委会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并将两户人员多次召集到村委会协商解决该问题。在协商中,耿太强已明确表示恢复原小路不再修道场挡墙,某某兵也同意了该意见,但田某(耿吉兵的女婿)不同意,最终村委会按照当时耿太强与某某兵协商意见,要求耿太强恢复道路,但在实际恢复道路施工时,投诉人又多次进行网上问政,反映茅坪村处理意见极不满意及道路通行困难等问题。属于不实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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