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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投诉爆料] 办理公证继承权手续中,公证处与居委会之间的不合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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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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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8-10-22 12: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襄阳 » 樊城区
投诉行业: 司法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在办理公证继承权的手续中,向襄阳市公证处咨询办理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及资料,其中公证处有一份表格资料为亲属继承权关系证明表,需要填写家庭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填写完毕后向所在单位盖章,没有单位的向所辖的社区居委会盖章,我这边的情况是父亲已故,母亲尚在,继承父亲的房产一套,父亲的单位早在十几年前倒闭,然后去所辖的泰安路社区居委会说明情况,居委会表示国家规定,居委会不在出具任何证明性质的文件,我返回公证处反应居委会的意见,公证处表示其他的居委会都盖章证明,你这边的居委会为什么不给证明,不给盖章证明,我公证处无法核实情况,不给公证。公证处和居委会各执一词,仿佛都有道理,但是作为老百姓的我们,只是想把事情办理完成,现在我就想咨询下,难道事情就这样卡在这里,不能办理了吗?我该找哪个部门办理此事?如何能够办理完成???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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