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阳光华府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强卖强租小区停车位,每个车位只允许一次**8-10万长租或者购买,不对业主进行租赁,也就是没有买车位的业主,车子就不能进车库,这样的霸王条款有什么依据???
再次向问问领导们:
1.小区物业和开放商是否可以强卖强租车位,车位没有产权,这种强行长租的模式,是否允许?监管部门为何不能履行监督和处罚职能?
2.小区入住率已达90%以上,但是实际环境和设施跟建筑图上相差甚远;绿化荒草成片,此等服务为何还能被评为良好等级物业服务,收取每平米1.2元?谁给评的?
3,车位不能对业主租赁,大门口那片原租给烧烤摊的空地每天胡乱停放一些车辆,导致出行不便。现在不是在创文吗,到底有没有人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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